助手自言自语的这句话,让高健身体一震。
是啊,岳涯那一脚绝对是专业级别的,于梦笙几乎是横着飞出去,飞出去三米多摔落在地,这一脚也太有力度了,就算身体强壮的人没有练过,也没有这么快速凌厉的一脚,这说明,岳涯腿功了得。
岳涯能一脚就把于梦笙踹翻在地,轻而易举的就制服于梦笙,那他怎么就被于梦笙绑架了呢?
高健终于找到他认为不对的地方了,整件事情里,岳涯这一脚太奇怪。
高健也没出声,弯腰从地上捞起那团绳子,半新不旧的绳子,没有被刀割开的断口,也就是说,这绳子如果捆绑过岳涯的话,应该是解开的,而不是被刀子割开的。
那么问题来了,既然于梦笙要杀了岳涯,干嘛要给岳涯松绑呢?按照常理来说,避免出意外,话说清楚了直截了当杀了岳涯就行,不需要解开绳子在杀,这就跟脱裤子放屁一个道理。
于梦笙不断的叫嚣着,他是被冤枉的,他是被岳涯绑架来的,是岳涯杀的人。
是真是假?就非常值得深究了、
岳涯,远不是他们目前了解的这么简单。
高健回到市局,原志国早就接到消息了,高健也把电话录音通过手机播放给原志国听,录音里于梦笙吼着,我早就想杀了原邦,原邦怎么不去死!原家人不断的压榨我,一次次的跟我要钱,我哪来的钱?他们把我坑了,我还要给他们钱,掌握着我的把柄逼着我不得不从!原邦早就应该死!原建设死了太好了,原邦死了更好、
原志国一拍桌子,也不用多调查了,就是于梦笙干的。
于梦笙怂恿李瑾原邦去强奸杀死洪元希,怕事情败露把他牵扯进去,所以他杀人灭口。又因为原邦不断地勒索他,所以杀人泄愤,也是不想给钱。
原志国顿足捶胸,恨得牙疼,于梦笙!一直认为非常识时务有能力的人,想提携一把,权钱联合,没想到最后他把原建设原邦给害了。
于梦笙被关了一个月死扛着什么都不交代,现在终于人证物证聚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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