银彪也愣了一秒,马上有恢复,哈哈大笑,不仅不觉得我满口老子没礼貌,还倍觉亲切,也学的样子特男人将碗往地上一摔,大声道:
“好,够痛快,够爽快,这才是男人嘛,来,咱们再干!”
“干!”端起大碗,我咕咚咕咚喝的一点也不含糊,喝完后碗随手往后一扔,又端起一碗咕咚咕咚的灌下去,银彪见我喝的痛快也很痛快的连续喝了好几碗。
我估计他是很久都没这么痛快的喝酒了,也没见过比他喝酒还不要命的人,简直就像灌水一样往肚子里灌,每喝完一碗,我们就砸个碗,再碰杯,喝完再砸。
我估计喝的差不多了,就学着段玉和乔峰喝酒时用内力将酒从手指出,我由开始喝酒时两只手端碗改成一只手端,将酒精至于手掌的毛孔,再聚集于指尖,手扶梁柱,将酒悄悄从指尖流出,顺着梁柱直流向楼下的荷花池中。
我去酒楼不论是用餐还是喝酒,都喜欢坐在角落靠窗的座位,故而我这个小动作除了一直在冷眼观看的阎之外,并没有别人看见,而阎对银彪左一句兄弟右一句兄弟,叫的这么亲热满脸寒霜,但银彪这家伙的神经比板凳腿还粗,根本无视阎抑制不住的杀气。
六月的天已经相当热了,阎的杀气是冷的,刚好给我们当空调使,环保!
客栈里的其他人,包括一直对我放电的江湖小姑娘们,看我此时喝酒的样子,果然是随便喝起酒来不是人,说三百碗,现在喝了起码也有几十碗了,地上的坛子都摆了好几个。
虽说江湖人能喝酒,但也没见过这么喝的呀,看这小兄弟年纪轻轻,斯文秀美,没想到酒量这么好,喝到现在还脸不红气不喘,果然是人不可貌相,海水不可斗量!!
就是和他对喝的那位彪形大汉也喝的满脸通红了,他居然还是面不改色的一碗接着一碗在灌。
我心中恶作剧的嘿嘿直笑,今天不把你灌醉我就不叫水晗曦,不醉不归,今天你就别想归了,不喝个三百碗今天休想我放过你,呵呵。
此后的两年,只要我一叫银彪喝酒,他就立刻像脱了缰的野狗似的;跑的比谁都快;嘴里还嚷嚷着要去茅房,每次都是n遁屎遁,用了两年都不知道换一个借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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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正文:酒后]
任我再好的酒量也经不起那样不要命的喝法,虽说出体外不少,但残留在身体里的酒精也不容小看啊,看我的头到现在还痛就知道了。
而银彪,呵呵,估计接下来的一个月是见到酒就想吐了。
半眯着眼,静静躺在阎的怀里,似乎只有睡着了,才能什么都不去想,可以这么任性,想怎么做就怎么做,因为我喝醉了。
这段时间相处,发现阎是个很勇敢的人,对待自己想要的一直很勇敢的在追求,但同时他也是自卑的,他的易怒,他的残暴,他的霸道,无一不是在掩饰他的自卑,在我看来他根本没必要自卑,但别人的眼光,使他在面对我的时候会担心,是不是在我眼里他也是个另类。
即使隐藏的很好,可还是从一些细微之处能看出来,与其说他不在意别人的眼光,还不如说他已经习惯到麻木了,从小到大,包括他的父皇都是用这样的眼神看他,他已经有了免疫。
两个人在一起,常会不经意间暴露一些缺点,我的所有缺点在紫薇眼里都是优点,我很懒,这在紫薇和阎的眼里是再正常不过的事,这好像不算缺点,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我不懒他们才奇怪呢。
我很贪玩,还有一点就是很自我,我总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,很少会问他们愿意不愿意。
我最大的缺点应该就是自私和胆怯,我看似很勇敢,在某些方面来说的确很勇敢,可在有些方面却出奇的胆小。
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井绳。
或许就这样和清胥在一起带着小胥晗,过一辈子也不错,很安心,很塌实,生活总不可能每天都是激情澎湃的,再刻骨铭心的爱情到最后总会归结于亲情,既然如此,就这样守护清胥一辈子也许是最正确的选择。
可是~~~我的笑容为什么开始带着y霾,不再疏狂明朗?
紧闭着眼,将陶醉的身躯往阎的怀里钻了钻,依恋他身上的味道,似d房花烛萦绕的馨香,紧紧锁住了神魂。
阎感受到我的动作,身体顿了一下,继续抱着我回房间。
撩起心中寸寸柔肠,将头在他怀里埋的更深,偷偷藏起片片残花般的愁肠;自清楚自己的心意后,就无法再像原来那样,活的恣意洒脱,总是在清胥与阎之间,亲情与爱情之间做抉择。
鱼和熊掌不可兼得,清胥不是鱼,阎也不是熊掌,亲情和爱情本来是没有冲突的,可清胥的那份执恋,让我不敢再轻易放旷张狂,我可以负天下人,绝不会负清胥。
对阎的感觉和清胥是不一样的,却再次有了当初和辰在一起的感觉,不一样的是,对阎少了曾经对辰的那份决绝的信任,完全将自己交托给对方的感觉,好无保留的,如一盏青灯照着萧瑟的冷屋,我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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